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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潮涌新福建——一份来自福建的科技创新“成绩单”
2017-06-22 09:25:24   来源: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评论:0 点击:

  2016年5月30日至31日,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科技创新大会,这是共和国历史上又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科技盛会。习近平总书记向全党全国发出了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号召,对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做出全面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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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改革创新,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科技创新、制度创新要协同发挥作用,两个轮子一起转”;

  “到2020年时使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到2030年时使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使我国成为世界科技强国。”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的讲话,深刻阐述了国家发展和科技创新面临的重大机遇,提出了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目标和五大重点任务。

  ……

  转眼,一年过去了。这一年,对于青山绿水环抱的福建来说,注定是一个令人振奋的不同寻常的年份。

  这一年,是极不平凡的历程。福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亲临福建考察时提出的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和“四个切实”等重要指示要求,在省委十六次全会上,全面贯彻落实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吹响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号角,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创新“红包”撒向八闽大地,科技事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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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福建农林大学,原来开会请多少人、出差住宿两人一间还是一人一间、几个人参加国际合作与交流会,科研人员都被科研经费管理限制得死死的。如今,这样的情形已成为过去时。

  福建农林大学对此有了新规:合并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科目,由科研人员按需、按规定统筹使用,其中不超过直接费用10%的,不需要提供预算测算依据。科研人员笑称“买纸的钱可以买笔”了,学校简化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剂权限到项目承担单位,办事流程得到简化、科研人员从“经费管理”中解脱。

  新规得益于福建省出台的《关于促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若干意见》。这只是福建省科技体制改革历程中的一个缩影。

  中科院海西院在内部机制上进行不懈的创新探索,构建了研究所-工程中心-产业基地“铁三角”互动的科技创新模式,采取灵活的利益分配机制,以鼓励课题研发人才和团队带着成果入股形式,将科技成果用在企业生产第一线,以中科院“小所”的身阶保持全院系统成果转化效益前三强,为福建省科研院所扎根企业创新发展树立了典范。

  一年来,福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的目标,不断加强科技创新的制度设计和政策持续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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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创新福建这么干

  2016年,福建制定出台《关于加快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发展的六条措施》,大力鼓励科技创新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加快科技资源向生产力转变,力争在“十三五”期间为全省构建新产业、新技术、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提供切实的科技支撑。其中,鼓励和支持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在福建设立研发平台,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按重大研发机构新增研发设备仪器设备实际投资额的30%予以资助;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机构的,最高资助可达2000万元;设立非独立法人研发机构的,最高资助可达1000万元。

  制定出台《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建设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的若干措施》,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商会和投资机构等社会资本以产学研合作形式创办新型研发机构。经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在政府项目承担、职称评审、人才引进、建设用地、投融资等方面可享受国有科研机构待遇。特别规定,省和设区市财政对初创期新型研发机构每年度按非财政资金购入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购置经费25%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后补助。初创期一般为五年。对初创期过后发展效益较好的研发机构按近5年非财政资金购入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购置经费25%的比例,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后补助。后补助资金由省和设区市财政各按50%承担,省级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安排。

  制定出台《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行动计划》,在全国率先对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际减免的所得税额,给予财政资金奖励。对培育对象在我省转移转化的重大成果项目,采取后补助和常规项目资助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技术成果购买、中间试验、工业性生产试验、重大产品或装备产业化)给予资金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总额可达2000万元。

  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规定》,对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给予奖励。一是以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应当从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根据贡献程度提取不低于50%或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奖励。净收入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的合同收入扣除维护该科技成果、达成该交易所产生的直接成本,包括知识产权申请费和维持费、交易谈判费用、税金、其他相关费用等,不包括前期项目研发投入。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二是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实施转化的,应当从作价投资取得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根据贡献程度提取不低于50%或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奖励。科技人员所获科技成果技术入股奖励股权权属授予个人所有;对获得奖励的人员在企业中的股份,工商管理部门应当在企业注册登记或股权变更登记中及时予以办理。三是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获得奖励的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70%。四是对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给予的奖励,可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本规定执行。

  省级事业单位取得的科技成果一年以上未启动转化的,成果完成人和参加人在不变更职务科技成果权属的前提下,可以根据与成果所有单位的协议进行该项科技成果的转化,并享有协议规定的权益,转化收益的70%~90%归其所有。

  制定出台《关于促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若干意见》,提高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比重,加大绩效奖励力度。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中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研发类项目,均要设立间接费用,核定比例可以提高到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一定比例:500万元以下的部分为2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13%。取消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比例限制,其支出不纳入项目承担单位绩效工资总额。

  明确劳务费开支范围,不设比例限制。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可在劳务费中列支劳务性支出。项目聘用人员中非工资性收入人员,可在劳务费中列支劳务性支出和社会保险补助。劳务费预算由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据实编制,不设比例限制。

  制定出台《关于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实施意见》,坚持制度推动、信息共享、资源统筹、奖惩结合、分类管理的原则,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各类科研设施仪器、统一规范、功能完善的专业化、网络化管理服务体系,科研设施仪器资源共享制度、标准和机制更加健全,科研设施仪器向社会开放水平显著提升,资源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充分释放科研设施仪器服务潜能,满足创业者和创新企业需求。

  这些科技体制机制创新的配套政策,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进高校科研领域简政放权,不少政策措施在全国领先。有力推动国家有关激励创新创业政策在福建落地实施,为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法制保障。

  2017年,福建制定出台《福建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实施办法》,鼓励和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对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按年度投入研发经费1000万以下、1000至2000万、2000万以上,分段给予5%-2%不等的后补助;对年度研发经费支出较上一年度增加的,按增加额的6%给予增量补助。分段补助门槛低、覆盖面广、普惠性强,可与其它奖补政策叠加,政策激励力度大,有力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福建创新科技特派员制度,制定出台《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采取以奖代补措施,更好地发挥科技特派员的作用。按照省市县三级联动、供需精准对接原则,改进选派方式和激励措施,创新科技特派员工作机制,具体措施:对选派的科技特派员,根据其工作业绩给予平均每人每年2万元奖励,每年奖励1000人;每年评选200个有影响的科特派创办、领办实体项目,按照项目成效分别给予5—15万元的奖励;打造一批星创天地,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服务,对于服务质量好和较好的星创天地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每年奖励20个。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深入推行,推动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和精准扶贫。

  制定出台《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采取风险补偿、“助保贷”等方式,支持商业银行在福建8个设区市设立科技支行或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发放科技型企业贷款10.8亿元。加快发展科技保险,累计发放科技保险补贴近1200多万元,支持200多家次高新技术企业获得近300亿元的保险保障。总规模3亿元的福建省生物与新医药创业投资基金启动,投资1.2亿元。省创新创业企业股权融资与交易市场加快建设,促成企业和项目融资5.5亿元。筹备成立福建省科技成果转化创投基金3.75亿元,省财政科技经费安排5000万元,争取国家成果转化引导基金7500万元出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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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字福建(长乐)产业园以大数据引领产业转型升级

  厦门美图:“傻瓜模式”造新用户巨无霸;宁德新能源: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市场占有率世界第一;同处矿业寒冬,上杭紫金逆势飘红;资本跨界,玩转高效农业……

  奔向“产业优”,福建打响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突围”战。遵循“科技创新:驱动经济、服务民生”宗旨,加强战略性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组织动员各方面优势力量,瞄准攸关全省发展大局的产业领域,研发应用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产业链关联技术,为形成引领型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抓龙头、铸链条、兴产业”,策划、生成、落地、建设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强化产学研结合,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努力构建高效强大的产业共性关键技术供给体系。通过项目带动,形成一批聚集度高、关联性强、产业链长的产业集群,培育各区域创新发展点。

  全省布局建设26个省级产业技术重大研发平台、22个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和28个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90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7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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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此全国科技创新大会胜利召开一周年的重要时刻,谨向长期关心支持福建科技创新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各界人士致以崇高敬意!我们将在福建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持续借助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的东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创新合作行动,在创新驱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中再立新功,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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